人类自有史以来,就开始进行团体决策。俗话说,三个臭皮匠赛过诸葛亮。人越多智慧越大,如果成百上千的人一起做决定,一定能把事情办得更好,即所谓的集思广益、众人拾柴火焰高。
现实总是残酷的,我们看到许多时候团体决策结果很糟糕——一款不怎么样的产品,反而被拿到市场上碰运气;公司放任大好商机从眼皮底下溜走,或是履行无效的竞争战略。
团体在决策中很容易误入歧途,美国心理学家欧文·詹尼斯(IrvingJanis)把这种现象称为“团体迷思(GroupThink)”。
为何会出现“团体迷思”?
团体犯错有两大原因:一是与信息信号有关。人们具有互相学习的本能,团体的错误往往源于一些成员接收了他人的错误信号;二是与声誉压力有关。不想挨罚或避免与他人意见相左,也使得人们噤声或人云亦云。尤其是在他人独具权威或大权在握时,与他们意见相左会带来严重后果。
错误的信息信号和声誉压力会在团体中导致四种问题,这四种问题相互独立,也相互联系。特别是在团体做出的决定对自身有害时,往往可归结到这四种问题中的一种或多种:
1.团体不仅没有纠正成员错误,反而推波助澜。
2.成员总会附和率先发言或行动的人,因此错误导致的“瀑布效应”往往使他们深受其害。
3.团体成员两极分化,他们的观点在讨论后变得更极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