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期给大家介绍了精神分裂症的表现,今天为大家清晰上期内容中的一些专业术语,并补充一些关于精神分裂症的其他表现:
1、幻觉和感知综合障碍
幻觉见于半数以上的病人,有时可相当顽固,其特点是内容荒谬,脱离现实。
最常见的是幻听,主要是言语性幻听。病人听见邻居、亲人、同事或陌生人说话,内容往往使病人不愉快。具有特征性的是听见两个或几个声音在谈论病人,彼此争吵,或以第三人称评论病人(评论性幻听);语声常威胁病人、命令病人(如不许病人吃饭、让病人跳车),或谈论病人的思想,评论病人的行为。有时声音重复病人的思想,病人想什么,幻听就重复什么(思维鸣响)。如病人对医生讲:我在想对医生说什么,还没有来得及说出来,但我的思想已在外面说出来了,广播了。病人行为常受幻听支配。如与声音做长时间对话、发怒、大笑、恐惧、或喃喃自语,作侧耳倾听状;或沉醉于幻听之中,自笑、自言自语、作窃窃私语状。幻听可以是真性的,即声音来自客观空间、外界。较常见的是假性幻觉,即病人听见脑子里有声音在对话。幻视也不少见。精神分裂症幻视的形象往往很逼真,颜色、大小、形状清晰可见。内容多单调离奇。如看见一只手、半边脸、没有头的影子,灯泡里有一个小人等。幻视的形象也可在脑内出现,病人说是用内眼看见的,即假性幻视。幻视常常与其他幻觉一起存在。
人格解体在精神分裂症有一定特点,如病人感到脑袋离开了自己的躯干,丧失了体重,身体轻得好像风能吹得起来,走路时感觉不到下肢的存在等。有时此类体验较复杂抽象,如病人诉述丧失了完整我的感觉;我分裂成为2个或3个,自己是其中的一个,只有部分精神活动和肉体活动受自己支配等。于清汉将其归纳为3类:即精神人格解体:感到精神活动不存在或不属于自己;躯体人格解体:躯体某部分不存在或不属于自己的身体;现实人格解体:对环境缺乏真实感。
2、妄想
妄想是精神分裂症最常见的症状之一。内容以关系妄想、被害妄想和影响妄想最为常见。主要特点是:内容离奇,逻辑荒谬,发生突然。妄想所涉及的范围有不断扩大和泛化趋势,或具有特殊意义。如认为周围人的一举一动是针对他的;所到之处,无论街上、学校、公共汽车、医院人们都在议论他;报上广告、电台广播节目都含沙射影地说他。自然界的变化,以及举手、咳嗽、吐痰、关门、刮风、下雪、窗前飞来一只小鸟;都是信号,有特殊意义,也就是暗示自己将要发生什么。病人对妄想的内容多不愿主动暴露,并往往企图隐蔽它。病人不愿回答与妄想有关的问题,包括对自己的亲人。
由德国Jasper描述的原发性妄想几乎只见于精神分裂症。此时妄想的产生并不以感知、意识、情感或其他精神障碍,或病人的特殊心理状态为基础,而一旦出现,病人立即深信不疑。如病人从外地旅行回来,一下火车,突然感到环境的气氛发生了变化,周围人的神色反常并用特殊的眼光看着自己,行人从身旁走过时,回头看他一眼,都是信号。
有的病人坚信有外力在控制、干扰和支配自己的行动和思想,而自己则完全不能自主,甚至有某种特殊的仪器、电波、电子计算机或一种莫名其妙的力量在控制自己。有的病人则坚信自己的内心体验或所想的事已尽人皆知,搞得满城风雨了,即内心被揭露感。
躯体方面的影响妄想,如电流感、烧灼感等。
3、紧张综合征
此综合征最明显的表现是紧张性木僵:病人缄默、不动、违拗,或呈被动性服从,并伴有肌张力增高。病人的姿势极不自然,如病人卧在床上,头与枕头间可隔一距离(空气枕头),也有日夜不动地闭目站立。可见蜡样屈曲,病人的任何部位可随意摆布并保持在固定位置。有时可突然出现冲动行为,即紧张性兴奋:病人行为冲动,动作杂乱、做作或带有刻板性。
精神分裂症病人一般没有意识障碍。妄想、幻觉和其他思维障碍一般都在意识清楚的情况下出现。无智能障碍。自知力缺失。精神分裂症并不必须具备上述各项症状。因疾病类型、临床阶段可有很大不同。一般在急性阶段,临床症状以幻觉、妄想、援引观念(将环境中与他无关的事物都认为是与他有关,常与被害妄想交织在一起)为主,这类症状又称阳性症状;在慢性精神分裂症,临床的主要症状是思维贫乏、情感淡漠、意志缺乏、孤僻内向为主,又称阴性症状。这种区分是相对的,首先临床占主导症状因类型而异;其次同一阶段病人可具有急性和慢性两种症状。以情感淡漠,伴幻觉的被害嫉妒妄想、思维内容贫乏,情感倒错(情感反应与相应的外界刺激的性质及内心体验不相符,如遇到悲哀的事情却表现的非常高兴愉快)、评论性幻听和怪异不系统妄想较为常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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