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精神分裂,你了解多少

精神分裂症(schizophrenia)是以基本个性改变,思维、情感、行为的分裂,精神活动与环境的不协调为主要特征的一类最常见的精神病。精神分裂症是精神病中最常见的一组精神病,美国六个区的调查资料显示,其年发病率为0.43‰~0.69‰,15岁以上为0.30‰~1.20‰(Babigian,),我国部分地区为0.09‰,根据国际精神分裂症试点调查(IPSS)资料,18个国家的20个中心,历时20多年调查多人的调查报告,一般人群中精神分裂症年发病率在0.2‰~0.6‰之间,平均0.3‰(Shinfuku,)。

一.症状   精神分裂症是一种主要以感知、思维、情感、行为等多方面的障碍和精神活动的不协调为表现精神病。临床症状十分复杂和多样。其主要症状如下:   1.精神症状本病的不同类型、不同阶段的临床表现可有很大差别。但它均具有特征性的思维、情感、行为的不协调和脱离现实环境的特点。布鲁勒(E.Bleuler)认为,本病的主要临床特点是人格的分裂。从症状机制出发,分为原发性症状和继发性症状。布鲁勒所指的原发性症状包括联想障碍(Association)、情感淡漠(Apathy)、意志缺乏(Abulia)和继之而来的内向性(Autism)。K.Schneider则将精神分裂症的特征性症状称为一级症状。现分别介绍如下:   (1)思维联想障碍:思维联想过程缺乏连贯性和逻辑性,是精神分裂症最具有特征性的障碍。其特点是病人在意识清楚的情况下,思维联想散漫或分裂,缺乏具体性和现实性。病人的言语或书写中,语句在文法结构上虽然无异常,但语句之间、概念之间,或上下文之间缺乏内在意义上的联系,因而失去中心思想和现实意义,称思维松弛。有时逻辑推理荒谬离奇(逻辑倒错性思维)或表现为中心思想无法捉摸,缺乏实效的空洞议论(诡辩症)。严重时言语支离破碎,甚至个别词语句之间也缺乏联系,即破裂性思维。   思维障碍在疾病的早期阶段可仅表现为思维联想过程在内容意义上的关联不紧密。此时病人对问题的回答叙述不中肯、不切题,使医生感到与病人接触困难,称联想松弛。   思维障碍的另一类形式,是病人用一些很普通的词句、名词,甚至以动作来表达某些特殊的、除病人自己外旁人无法理解的意义,称病理性象征性思维。如病人突然扑向正在急驰的汽车轮胎下面,表示要“投胎”。此时病人往往以同样方式创造新词,把两个或几个完全无关的概念词或不完整的字或词拼凑起来,赋予特殊的意义,即所谓语词新作。   精神分裂症患者的联想过程可在无外界因素影响下突然中断(思维中断);或涌现大量的强制思维(思维云集),有时思维可突然转折,或出现一些无关的意外的联想。这类联想障碍往往伴有较明显的不自主感,病人感到难以控制自己的思想,并常常作出妄想性判断,如认为自己的思维受外力的控制或操纵。   (2)情感障碍:情感淡漠、情感反应与思维内容以及外界刺激不配合,是精神分裂症的重要特征。最早涉及的是较细腻的情感,如对同志的关怀、同情,对亲人的体贴。病人对周围事物的情感反应变得迟钝或平淡,对生活、学习的要求减退,兴趣爱好减少。随着疾病的发展,病人的情感体验日益贫乏,甚至对那些使一般人产生莫大痛苦的事件,病人表现淡漠,丧失了对周围环境的情感联系(情感淡漠)。如亲人不远千里来探视,病人视若路人,也不能唤起病人任何情感上的共鸣。在情感淡漠的同时,病人可对细小事件产生爆发性情感反应。   此外,可见到情感反应在本质上的倒错,病人流着眼泪唱愉快的歌曲,笑着叙述自己的痛苦和不幸(情感倒错)。在疾病初期,有时病人能觉察自己的情感变化,如病人说:“我虽然在笑,可是心里并不感到高兴。”   (3)意志行为障碍:病人的活动减少,缺乏主动性,行为被动、退缩,即意志活动减退。病人对社交、工作和学习缺乏要求:不主动与人来往,对学习、生活和劳动缺乏积极性和主动性,行为懒散,无故不上课,不上班。严重时终日卧床或呆坐,无所事事。长年累月不理发、不梳头,口水含在口内也不吐出。   有些病人吃一些不能吃的东西,如吃肥皂、昆虫、草木,喝痰盂水,或伤害自己的身体(意向倒错)。病人可对一事物产生对立的意向(矛盾意向)。病人顽固拒绝一切,如让病人睁眼,病人却用劲闭眼(违拗)。或相反,有时病人机械地执行外界任何要求(被动服从),任人摆布自己的姿势,如让病人将一只腿高高抬起,病人可在一段时间内保持所给予的姿势不动(蜡样屈曲),或机械地重复周围人的言语或行为(模仿言语、模仿动作)。有时可出现一些突然的、无目的的冲动行为:如一连几天卧床不动的病人,突然从床上跳起,打碎窗上的玻璃,以后又卧床不动。   上述思维、情感、意志活动三方面的障碍使病人精神活动与环境脱离,行为孤僻离群,加之大多不暴露自己的病态想法,沉醉在自己的病态体验中,自乐自笑,周围人无法了解其内心的喜怒哀乐,称之为内向性(Autism)。   (4)其他常见症状:   ①幻觉和感知综合障碍:幻觉见于半数以上的病人,有时可相当顽固,其特点是内容荒谬,脱离现实。最常见的是幻听,主要是言语性幻听。病人听见邻居、亲人、同事或陌生人说话,内容往往使病人不愉快。具有特征性的是听见两个或几个声音在谈论病人,彼此争吵,或以第三人称评论病人(评论性幻听);语声常威胁病人、命令病人(如不许病人吃饭、让病人跳车),或谈论病人的思想,评论病人的行为。   有时声音重复病人的思想,病人想什么,幻听就重复什么(思维鸣响)。如病人对医生讲:“我在想对医生说什么,还没有来得及说出来,但我的思想已在外面说出来了,广播了。”   病人行为常受幻听支配。如与声音做长时间对话、发怒、大笑、恐惧、或喃喃自语,作侧耳倾听状;或沉醉于幻听之中,自笑、自言自语、作窃窃私语状。幻听可以是真性的,即声音来自客观空间、外界。较常见的是假性幻觉,即病人听见脑子里有声音在对话。   幻视也不少见。精神分裂症幻视的形象往往很逼真,颜色、大小、形状清晰可见。内容多单调离奇。如看见一只手、半边脸、没有头的影子,灯泡里有一个小人等。幻视的形象也可在脑内出现,病人说是用“内眼”看见的。即假性幻视。幻视常常与其他幻觉一起存在。   人格解体在精神分裂症有一定特点,如病人感到脑袋离开了自己的躯干,丧失了体重,身体轻得好像风能吹得起来,走路时感觉不到下肢的存在等。有时此类体验较复杂抽象,如病人诉述丧失了完整“我”的感觉,“我”分裂成为2个或3个,自己是其中的一个,只有部分精神活动和肉体活动受自己支配等。于清汉将其归纳为3类:即精神人格解体——感到精神活动不存在或不属于自己;躯体人格解体—躯体某部分不存在或不属于自己的身体;现实人格解体——对环境缺乏真实感。   ②妄想:妄想是精神分裂症最常见的症状之一。内容以关系妄想、被害妄想和影响妄想最为常见。主要特点是:   A.内容离奇,逻辑荒谬,发生突然。   B.妄想所涉及的范围有不断扩大和泛化趋势,或具有特殊意义。如认为周围人的一举一动是针对他的;所到之处,无论街上、学校、公共汽车、医院……人们都在议论他;报上广告、电台广播节目都含沙射影地说他。自然界的变化,以及举手、咳嗽、吐痰、关门、刮风、下雪、窗前飞来一只小鸟……都是信号,有特殊意义,也就是暗示自己将要发生什么。   C.病人对妄想的内容多不愿主动暴露,并往往企图隐蔽它。病人不愿回答与妄想有关的问题,包括对自己的亲人。   由德国Jasper描述的原发性妄想几乎只见于精神分裂症。此时妄想的产生并不以感知、意识、情感或其他精神障碍,或病人的特殊心理状态为基础,而一旦出现,病人立即深信不疑。如病人从外地旅行回来,一下火车,突然感到环境的气氛发生了变化,周围人的神色反常并用特殊的眼光看着自己,行人从身旁走过时,回头看他一眼,都是信号。   精神分裂症的特征在精神自动症中表现十分突出。病人坚信有外力在控制、干扰和支配自己的行动和思想,而自己则完全不能自主,甚至有某种特殊的仪器、电波、电子计算机或一种莫名其妙的力量在控制自己。有的病人则坚信自己的内心体验或所想的事已尽人皆知,搞得满城风雨了,即内心被揭露感。如被控制感、强制性思维与假性幻觉、内心被洞悉感相结合出现,即所谓康金斯基-克拉伦波精神自动症综合征。精神自动症最早由Clerambault描述,分感觉性(各种感觉异常)、运动性(强制性冲动行为)和言语性思维(内部的语声、思维云集、思维鸣响)3种,认为后者对精神分裂症最具有特征意义。躯体方面的影响妄想,如电流感、烧灼感等,可见于意识障碍较浅的癫痫朦胧状态和某些器质性精神病,特异性较前者差。   ③紧张综合征:此综合征最明显的表现是紧张性木僵:病人缄默、不动、违拗,或呈被动性服从,并伴有肌张力增高。病人的姿势极不自然,如病人卧在床上,头与枕头间可隔一距离(空气枕头),也有日夜不动地闭目站立。可见蜡样屈曲,病人的任何部位可随意摆布并保持在固定位置。有时可突然出现冲动行为,即紧张性兴奋:病人行为冲动,动作杂乱,做作或带有刻板性。   精神分裂症病人一般没有意识障碍。妄想、幻觉和其他思维障碍一般都在意识清楚的情况下出现。无智能障碍。自知力缺如。   精神分裂症并不必须具备上述各项症状。因疾病类型、临床阶段可有很大不同,一般在急性阶段,临床症状以幻觉、妄想、援引观念为主,这类症状又称阳性症状。在慢性精神分裂症,临床的主要症状是思维贫乏、情感淡漠、意志缺乏、孤僻内向为主,又称阴性症状。这种区分是相对的,首先临床占主导症状因类型而异;其次同一阶段病人可具有急性和慢性两种症状。

精神分裂应该如何护理?

  精神卫生工作提出了“三级预防”的概念,一级预防是指从病因发病机理方面采取措施,预防疾病的发生。二级预防指早期发现,早期诊断和早期治疗。三级预防指预防复发和防止残疾。   精神分裂症的发病原因及发病机理迄今尚未充分阐明,所以一级预防难以实施。在二级预防方面,国内外学者作了大量的工作,如诊断标准的统一、标准评定量表的使用、对疾病进行早期的心理社会干预,使二级预防工作进展较快。   二级预防:   在精神分裂症的一级预防尚未能实施以前,预防的重点应放在早期发现、早期治疗和预防复发上。因此要在社区建立精神病防治机构,在群众中普及精神病防治知识,消除对精神病人歧视、不正确的看法,使病人能及早发现和早期得到治疗。在返回社会后,要动员家庭和社会力量,为病人康复创造条件。在社区康复机构的指导和训练下,在家庭的支持下,提高病人社会适应能力,减少心理应激,坚持服药,避免复发,减轻残疾。国内外的经验均说明其重要性和可行性。   遗传遗传素质是精神分裂症发生的因素之一。建议处于生育年龄的病人,在精神症状明显时,不宜生育子女。如双方均患过精神分裂症,建议避免生育。调查资料表明:父母双方均为精神分裂症患者,其子女罹患此病的几率为39.2%,较父母一方为此病者的子女罹患此病的几率(16.4%)高出1倍左右。   精神分裂症是遗传素质和环境中生物学和社会心理因素共同作用下发生的。现有研究资料表明,母孕期病毒感染,围生期的合并症、外伤以及幼年与双亲被迫分离的社会心理应激可对精神分裂症的发生均有一定影响。因此对高危人群的家庭及时进行咨询,注意母孕期和分娩过程的保健,以及对其子女成长发育阶段的心理健康发育环境,以减少胎儿发育成长环境中的生物学和心理应激因素十分重要。   三级预防:   三级预防主要指康复,指利用尽可能取得的条件和时机采取综合的手段,使患者达到最大限度的功能恢复。精神分裂症病人复发率高,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尽量让病人不复发或少复发,是重要的防治措施,可以从以下几方面入手:   1出院前的心理治疗:在精神分裂症病人经住院治疗大部分精神症状消失后,自知力部分恢复,通过心理治疗,帮助病人认识自己的精神症状变化的情况,鼓励病人树立战胜疾病的信心,教会病人一些防治疾病复发的方法。   2对患者家属进行健康教育,使病人得到医疗性监护的保证及心理上的支持。   3建立定期门诊随访制度,指导患者服用适量的维持治疗药物,通过药物治疗预防复发,研究表明,维持服药治疗可以有效降低复发率。   4提高全社会的心理卫生知识水平,可以从社区开始进行精神卫生知识的宣教工作,在有条件的社区建立日间工疗站,为精神分裂症病人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帮助他们重返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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